昆明市工商局出台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问责办法 最重处罚可免职

15.05.2015  18:08

从今年5月7日起,昆明市工商局将实施《昆明市工商局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力问责办法》,其中规定有4大项问责内容及处罚措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强化了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促进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工作,努力拓展新领域、打开新局面、寻求新突破。

办法》以工作的创先争优为出发点,规定对工作内容不落或落实不力的,都将依法照该办法进行问责处理。从市政府序列和省局对口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数据量化管理,鞭策后进,确保各项工作能够争先进位,“数得上”、“叫得响”。《办法》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实行严厉的催办制度,催办后仍不落实的,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

办法》中的问责处罚以部门为单位,旨在增强部门的大局意识、团结意识,在各个部门形成“互帮互助、互相补台”的良好氛围,通过昆明工商全体干部扎实有效的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要工作,更加坚定地站牢全省工商系统排头兵的位置,努力步入全国工商系统先进行列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