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云南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文件,对新形势下认证认可工作进行了设计规划和统一部署,将对推进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是世界公认的国家质量基础,不仅是实施质量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是促进国际合作和经贸往来的“世界语言”和“技术语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认证认可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进一步强化,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稳步推进,认证认可监管能力不断提升,认证认可对产品质量提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民生、促进外贸的作用得到明显加强。但仍然存在认证认可基础比较薄弱,认证认可协作推进机制不够完善,检验检测市场不够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不够严格,自愿性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过缓、有效性不高,认证认可人才队伍建设迟缓、认证认可工作还不能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等问题。为此,制定《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明确认证认可工作目标,健全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营造认证认可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意见》主要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认证认可工作要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制度优势”为主线,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为着力点,突出“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体系保障作用,着力促进实现“开放型、创新型和绿色化、信息化、高端化”发展为指导。
到2020年,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机构100%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100%。自愿性认证领域的认证数量及辐射面持续增长,基本达到西部领先水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中全球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LOBAL GAP)、HACCP、有机等食品、农产品国际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达60%以上,培育能进入国际高端市场的品牌5个以上。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初具规模。显著提升云南口岸贸易便利化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具体措施。一是规范检验检测管理体系建设,采取完善检验检测地方标准及法规、建立检验检测协同机制、优化检验检测资质管理等3项措施,促进检验检测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认证监管体系建设,从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推进自愿性产品认证、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加强管理体系认证等4个方面全面推进认证监管体系建设。三是搭建国际互认工作体系,从推进国际认证标准示范管理、创建国际认证联盟平台、推进工业品出口企业的国际质量认证、推进生物产业的国际认证、推进国际互认及便利化通关等方面提出了推动国际互认,促进外贸发展。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认证认可工作厅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认证认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将认证认可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认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执法监管人员、从业人员以及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四是给予认证优惠政策保障,做好认证产品推荐工作,加大对获得节能、环保产品认证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构建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的展示推荐工作平台。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认证认可基本知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