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咬住“严”字规范执法
近年来,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更新执法理念贯穿规范执法的始终,紧咬一个“严”字不断转变检察人员的执法作风,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案件办理。严格实施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强化案件受理、流程预警、接待查询、结案审核、案件移送等办案环节的集中监督管理。在办理自侦案件中,加强对查办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适用的研判,严格审查案件定性和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立”得住。加强证据收集固定,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规范取证活动,避免出现证据瑕疵和非法证据。规范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活动,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限规定,严格适用刑拘、逮捕等强制措施,确保案件实体和程序的正当、适当。2014年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0件54人,追诉漏罪21件,漏犯39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4件25人。
严格规范诉讼活动监督。重点强化对不捕不诉和撤案等案件的监督,坚决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手段,规范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的适用条件。2014年以来,依法作出不捕决定65件123人,纠正漏捕28人,提请抗诉2件2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9份,发出检察建议54份。
加强涉案财务监督管理。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及时甚至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监督。2016年结合省检察院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对凤庆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1月1日之前及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期间的涉案财物进行一次性专项清理检查,督促纠正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共监管涉案款入库91.5662万元,出库82.0407万元,保管涉案物入库477件,出库14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