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开门红”

24.03.2015  11:09

为牢固树立“生态立县、绿色崛起”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2014年,凤庆县环保局按照《临沧市市级生态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积极组织全县13个乡(镇)51个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经考核验收,市人民政府命名凤庆县第一批市级生态村51个,占全市命名总数104个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