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十条举措做好救灾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凤庆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全县救灾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一是成立了以县长任主任,分管防灾减灾副县长为常务副主任,武装、发改、财政、民政、土地、气象、国土、地震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主任,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灾减灾委员会,全县形成了县、乡、村三级一条线指挥,民政、水利、国土、农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多条线协作的领导格局。为高效有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结合县情实际,修订完善了县、乡、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完成了“预警到乡(镇)、预案到村”工作。
三是加强灾情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规范预警信息和灾害信息传递的渠道、时限、范围和程序,及时做好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建立了灾害信息联络员制度,确保灾害信息传递及时,畅通无阻。全县配齐了县乡、村灾害信息员,每年下达驻村灾害信息员生活补助费44.88万元;
四是及时做好灾民救助工作。2013年全年共安排使用、下拨各项救灾资金523.38万元,其中:安排下拨救灾大米30万公斤,用款135万元,用于解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的口粮救助,救助人数达4.2万人;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04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生活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救助人数达8.75万人;下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下达灾害信息员生活补助费44.88万元;民房保险补助费19.5万元。
2014年1至9月,共安排下救灾资金170.1万元。其中: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生活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救助人数达0.4万人;下达抗旱救灾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旱灾期间受灾群众的人畜饮水和临时生活等困难救助,下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10.1万元。
五是组织实施了防灾减灾“三小”工程,每年县级和乡镇分别组织开展1至2次针对地震、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火灾事故等各类防灾应急小演练。
六是建设完成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对必要的物资进行储备;设置完善了城区9个应急避难场所,部分乡、村的应急避难场所(点)建设;配齐了全县13个乡镇救灾专用车。进一步提升了该县的救灾能力。
七是积极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争创活动,通过努力,凤庆县东城社区被国家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目前龙泉社区的命名工作正在申报当中。
八是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要求,采取节日宣传、在公路沿线架设永久性防灾减灾宣传路牌、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力度。
九是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采取群众自愿投保为主、政府给予补助的运行方式,实施了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工作。
十是细化各项应急救灾操作程序,开展了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损民房恢复建设、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安抚慰问等。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房住、有病能医治。
凤庆县民政局 陈 阳
201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