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赔偿金80余万元

20.11.2015  15:17

2014年,凤庆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516起,人身伤害2起,牛羊损失344只,粮食损失701.5亩140300公斤,89箱蜂蜜,共赔偿808423元。

近年来,凤庆县通过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等进行生态保护,全县森林覆盖率不断提升,同时,境内野生动物种群量不断增加,保护野生动物与防止野生动物肇事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为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维护群众的利益,调动群众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凤庆县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对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猕猴和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眼镜蛇等。

据了解,从2014年起凤庆县将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工作纳入公众责任保险理赔,该县林业局积极组织人员与保险公司做好对接工作,主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现场勘查,按保险单所列标准核定损失,并通过农户一折通直接将补偿金兑现给损失农户,确保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理赔案件不重、不漏、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各乡镇林业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核准定损工作,并收好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农户签名按手印明细表原件、公示明细表以备案查询。受保群众要提供完整的信息材料,要求上报的信息要与一折通信息相符,确保补偿资金能通过一折通发放到群众手中。同时,在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时要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险(报险电话95518),并向所在乡镇林业站备案。通过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工作,切实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有力推动了凤庆县生态平衡建设。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凤庆县林业局 | 作者:张猛杰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