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12月23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波、李素华、字学强、潘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凤庆县2021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1至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对凤庆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同意接受部分县乡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和草原局、鲁史镇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陈波、李素华二同志辞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张金成等五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述职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部分人员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凤庆县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凤庆县2021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动用2021年预备费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至28日在凤庆县城召开,会期4天,若因工作需要时间发生变动,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确定。
会议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
陈波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素华辞去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李胜恒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文帮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张金成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叶占国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建平为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肖红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霞,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纪林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委办公室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