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组合拳”发力 数千亿元红利可期
2016年1月1日起,一批减税政策正式实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体育场馆房产和土地免征或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专家认为,这些减税政策,在降低社会总体税负的同时,也将推动财税改革提速。
在个税方面,自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时个税可分期缴纳。
个税微调动作不断让人们看到了个税整体调整的曙光。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明确阐述了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重点,其中就提到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消费税改革。
专家认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以“提低、扩中、调高”为主要方向。未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可能会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在关税减让方面,中韩、中澳自贸协定开始第二次降税,进出口商品关税将进一步消减。经过一定过渡期后,两个协定项下绝大多数货物最终将实现零关税。
与此同时,根据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国内需求较大的婴儿奶粉、箱包、服装、太阳镜等进出口商品的关税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同时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的降税范围。
调整后的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也正式实施,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目录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目录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数据显示,2015年共有242家装备制造企业享受了进口免税政策,进口免税额度30.83亿美元。覆盖领域基本涵盖所有装备制造业领域,政策受益面不断扩大。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对推动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全面振兴装备制造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将为十三五期间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在企业减负方面,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正式实施,放宽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活动范围,扩大了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的费用范围。此外,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完善后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以进一步规范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减轻外贸和水运企业负担,促进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现在,中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对企业大力度减负,将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实体经济的发展与巩固带来新的生产力。”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楼继伟表示,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坚决不收“过头税”,给企业和市场主体留有更多可用资金。
据瑞银报告估算,2016年减税规模约为7437亿元,占GDP约为1.1%。
(包兴安)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