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民政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1.01.2016  19:39

  1月19日下午,元江县民政局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由民政局副局长李文明领学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逐条学习了《准则》内容,重点学习了《条例》的运用范围、处分方式和“六大纪律”等要求。

会上,李文明副局长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全局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学深悟透,把握精神实质。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讨论等多种方式,对《准则》和《条例》进行逐条学习、认真研读,重点要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新变化、新特点,准确把握其中的核心要义和基本要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知真行。二是要唤醒党章意识,坚守纪律“底线”。《条例》和《准则》,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为党员干部自身建设树立了道德“高线”,也划定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纪律“红线”,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转变观念,维护好党纪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三是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学以致用。《准则》和《条例》明确了执纪问责的方向、突出了民生导向,作为民政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群众、组织、廉洁、工作等六方面纪律,确保使用好各类救助资金,充分发挥民政社会兜底保障的作用,切实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要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