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任免名单 腾冲县撤县设市
(2015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腾冲撤县设市有关问题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一、撤销腾冲县,设立县级腾冲市。原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为腾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二、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腾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至2017年。
三、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腾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腾冲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腾冲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为腾冲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五、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腾冲县人民法院院长为腾冲市人民法院院长。
六、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腾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腾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腾冲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腾冲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任免名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
● 任命赵祖莹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 任命姜润生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 免去纳宗会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 免去查大林的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 免去陈觉民的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的提请:
● 任命向凯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 任命赵剑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 任命李云霞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 任命杨国俊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 任命崔艳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 任命洪一军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 任命冯华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 任命孟静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的提请:
● 任命施建邦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 任命戴富才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 任命铁楠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 批准任命李世清为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批准免去刘远清的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 免去王克勤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职务;
● 任命孙甸鹤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
● 免去王有保、唐彬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省政协十一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人事事项
(2015年9月2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王 毅 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 杨志诚 免去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 熊泽民 免去省政协人口资源和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 齐晓勇 免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 王四代 免去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云组干任公示〔2015〕第9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孟端平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孟端平,男,汉族,1963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会泽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会泽县副县长,马龙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县长、县长,曲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等职。现任中共师宗县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
公示时间从2015年9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止 (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8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650228,联系电话:0871-12380。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5日
来源: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