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即日起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26.11.2015  12:34

        新华网云南频道11月25日电(邱丽芳)近日,云南省召开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确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确定从2015年11月23日到2016年2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基本结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专项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各地联合检查组,由当地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组成,对辖区内的建设施工项目和招用农民工较多、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逐个走访检查,将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和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欠薪隐患的,指派专人负责,努力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中的政府属地责任、部门联动责任和企业主体支付责任。

        在农民工维权方面,要畅通维权渠道,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通过窗口、网络、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热线等方式及时受理拖欠或者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设立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绿色快捷通道,简化办案程序,快速调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争议;要做到让农民工发生工资拖欠时,可以通过相应的渠道寻求到有关部门的帮助,用合法理性的手段维权,避免出现非理性讨薪事件。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