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 工资卡人手一张 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

29.07.2016  17:40

7月29日,记者从由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召开的“云南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问题,云南已制定出台6个方面24条硬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中,农民工也要有自己的工资卡,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两项令人瞩目。

农民工也要有自己的工资卡

发布会上,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群重点介绍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七项硬性举措。其中,“全面实行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让人耳目一新。

谢群介绍,该项举措通俗来讲,就是与大多数企事业单位一样,农民工也要有自己的工资卡,企业通过银行每月将工资拨付给农民工本人。这样的做法有利于明确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防止工程建设领域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实施意见》明确,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鼓励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具体要求为,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

发布会上,谢群表示,当前,部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借口是工程款未拨付到位,但有的工程项目工程款已经支付了80%以上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

一般情况下,工程拨付比例超过30%的,就不应该拖欠农民工工资。”谢群说,现实情况不容乐观,甚至有的施工企业、劳务公司或包工头还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为了讨要工程款故意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制度,而农民工工资就包含在建设项目的人工费中。

具体做法是在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优先拨付制度,建设单位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拨付工程款时,优先拨付人工费,以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为基础,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收到人工费用后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拨付的人工费用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未执行分账管理或因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

此外,发布会上,谢群还介绍了全面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建立施工现场信息“双公开制度”,全面落实“欠薪入罪”等其他五个方面的硬举措。谢群表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和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优先拨付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坚决遏制工资拖欠上升的势头。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