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印发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供销社获悉,市政府办公厅于日前印发《昆明市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2015—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将投入166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以支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农村综合服务社是以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销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主,兼顾公益性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基本需求的供销社基层服务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综合服务社1422个,覆盖了大部分农村地区。特别是2012年以来,在市级财政的支持下,全市供销系统在“两区两县”的308个重点贫困村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为方便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2014年的3年中,市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194.25万元,完成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212个,对重点贫困村的覆盖率达到68.8%,服务农户15万多户。”市供销社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受到制约,农村市场流通中仍存在商业网点设施薄弱、消费环境脏乱差、流通秩序混乱等问题,部分山区农村“买难”现象较为突出。
正因为如此,通知明确,2015—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将再投入1660万元资金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342个(新建124个,改造116个,提升102个),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149.4万元,涉及的县级财政共承担510.6万元。通知还明确了建设标准,要求经营的商品不少于农资、日用消费品两大类400个品种。
通知除明确标准外,还要求在农资、日用品等商品销售服务的基础上,拓宽服务范围,努力建成集商品销售、农产品经营、庄稼医院、休闲娱乐等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并鼓励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合作,开展网上交易、扩展经营服务范围,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探索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将现代网络商业模式延伸到农村。(昆明日报 记者殷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