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危房大排查 签约协议解决改造房面积超标
即日起,云南省将对全省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房展开全面调查,以摸清全省农村危房现状、数量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奠定扎实基础……这是晚报记者从昨日举行的云南省“两项调查”(“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的消息。会上透露,此次“两项调查”涉及全省16个州市、843万户农村居民住房,调查内容包含房屋基本信息等13类70项具体指标,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即日起,云南省将对全省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房展开全面调查,以摸清全省农村危房现状、数量及分布情况,为下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奠定扎实基础……这是晚报记者从昨日举行的云南省“两项调查”(“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的消息。会上透露,此次“两项调查”涉及全省16个州市、843万户农村居民住房,调查内容包含房屋基本信息等13类70项具体指标,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9月底基本摸清危房改造对象信息
省住建厅村镇处处长汪巡表示,根据国家规定,在12月31日以前,将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1368个乡镇、12907个行政村进行人居环境调查;对843万农村居民住房进行入户排查。
按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要求,将建立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9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也称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12月底前全面完成录入工作。这些结果将为今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和分配计划任务提供最直接依据。
以签协议方式解决改造房面积超标
据了解,国家改造住房超标比例为31%,我省高达42%,超过国家11%。我省住建部门在检查时发现,省内部分乡镇在组织整理危房改造资料时,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而是随意添加或删除表格内容,特别是检查到各类体现改造审批过程、民主评议结果等关键性文书时,还存在签字盖章不及时、不完善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专门提出要严格把牢签订协议和验收两个环节。签订协议有这样几个好处:通过签订协议可最大程度解决建筑面积超标、工期过长、随意私搭乱建等问题发生;可明确片区改造完成时限,为组织验收、补助资金兑付等提供时间保障;可最大限度降低农户信访;以及加快信息录入速度等。
危房信息未录入将不被列入改造计划中
据了解,昆明的农村危房改造始于2006年,今年2月,昆明市财政预拨了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3900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实施5200户,涉及富民、宜良、安宁、东川、石林、禄劝、寻甸7个县区。此次也将开展普查工作,并于12月份上报普查结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以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C级和D级危房为重要依据组织开展。C级危房是指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危房是指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调查登记内容如下:
●农村户籍居民拥有的住房套数,一户多宅的按实际拥有套数统计;
●房屋是否有设计图纸,包括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负责施工的农村建筑工匠提供的设计图等;
●房屋结构类型是否按照设防烈度要求,采取了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抗震要求(6度以下设防地区按6度要求)?房屋最近一次是否有政府补助的修缮加固?并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判断房屋危险性等级。
现场Q&A
Q
补助资金如何兑付?
A:建议可在住房竣工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补助资金;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分批、分阶段兑付。但有个总体要求:列为当年计划的任务,只要农户住房竣工且通过验收,就要第一时间给予兑付补助款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延期。
Q
如何加强对质量的监管?
A:一是用合同与农户进行约定;二是可以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作用,积极与责任心强的农村工匠签订监督合同,邀约其一并对农户进行监督并及时提供建房的技术支持;三是力争在农户打地基、浇筑圈梁(结构柱)等时候,进行现场查看,最大限度地提高住房质量。有条件的地方建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来加强对质量的监管。
Q
修缮加固的目的是什么?
A:修缮加固旨在对梁、柱、山墙等关键部位进行加固,进一步提高其抗震防震能力。对于修缮加固费用应多用于对整体结构的改造提升,避免单一的对建筑外观进行美化提升等。
计划实施
农村危房改造 及地震安居工程
30万户
●19.2万户拆除重建,州市自筹修缮加固7.8万户,统筹实施扶贫安居、易地扶贫搬迁等3万户
●农户在地震多发区建房,需全程监管及巡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月底前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12月底前,各县(市、区)拆除重建改造任务要全面竣工;春节前修缮加固要全面竣工
筹资渠道
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
●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补助对象
经济最困难、居住最危险房屋的农户
●重点优先安排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改造方式
●依据《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属C级的应修缮加固
●以分散分户改造及以农户自建为主
●同等条件下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以及列入云南省村镇古建筑名录的民居应优先安排
●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集中建设供养点
●统筹实施的整乡推进试点农村危房改造,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以原址为主,确需原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改造标准
●房屋设计: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措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围护结构完整。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建筑面积。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配套设施。应配套建有供水、用电、进出道路等生活基本设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标识标记。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标识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