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及时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450.53万元

07.04.2016  10:16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工资正常发放,从2014年10月1日起,中央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1000元。近日,根据中央、省核定楚雄州近3年在岗的特岗教师人数,州财政局及时将补助资金450.53万元下达相关县市。同时,要求县市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县级财政要建立特岗教师信息数据库,实行统一发放,集中支付,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