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农机管理服务总站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08.10.2014  17:48

  2014年6月15日上午在九石阿旅游专线石林县境内79KM+650KM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6死6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石政发[2014]6号文件的要求,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县农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2014年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防控工作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切实加强我县农机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定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局领导亲自研究,亲自挂帅,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农机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农机生产环境。

二、重点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市域全覆盖”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按“市域全覆盖”的要求逐级签订了农机安全责任书。认真落实县乡两级农机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县农林局与农机管理服务总站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机手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任务明确,目标到岗,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强化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教育农机驾驶员学习农业机械基础知识,熟练掌握农业机械驾驶技术和操作技能,督促农机驾驶员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不驾驶、操作与本人驾驶证、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不驾驶、操作未按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目前为止,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已基本签完。截至目前,机构与机构之间共签订166份,机构与机手工签订17566份,已基本签订完成。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作为预防和防范农机事故的首要任务。县农机总站结合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上路执法检查和石林县2014年“春运启动仪式”、“维稳宣传”活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月”、“五进”、“六个一”等活动,组织县乡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到重点路段和村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工作会和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机手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三)认真做好公安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路面安全管控。

为深入实施公安委托农机监理部门对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农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积极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地段、重点单位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确保农机交通安全。

6—9月份以来我站共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上路执法共计63次,配合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中队,针对农村农忙、农村市集街天、民俗节庆、婚丧嫁娶、学生上放学、周末节假日等群众(学生)集中出行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相邻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管控。农机部门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逾期检验、非法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牌无证、逾期检验车辆及人员及时催告催办,督促其申领、办理相关证照。并将查处的违法违规拖拉机、微耕机驾驶员信息登记造册。组织279人次,出动车辆63车次,检查拖拉机、微耕机442台次,处罚违法拖拉机148台罚款29050元,教育整治微耕机上道路行驶67台次,取缔违法载人30起共计46人次。

期间向拖拉机驾驶人员及过往群众发放“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农机使用操作须知”安全宣传材料4438份。力求增强人民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巩固隐患排查成果,确保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以达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的目标。

(四)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农机技能培训。

根据我站实际情况,紧紧依靠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机管理人员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水平。严把驾驶人培训、考试关,明确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放驾驶证,预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确保农机安全生产。6—9月石林县共开办拖拉机培训班5期,期间共对476名学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规范各类拖拉机的登记制度。

严格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11条所界定的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对拖拉机外廓尺寸的规定和《昆明市农业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农业厅等五部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运输型拖拉机行业管理规范(暂行)>的通知》(昆农通〔2009〕226号)规定。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检验关口,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定、规范”标准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验注册登记,规范车辆档案管理。明确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办证、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落户的问题。6月—9月以来共办理126台拖拉机注册登记。

(六)认真做好拖拉机集中检审工作,做到不漏检、不错检。

  为了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县农机总站每年将组织监理人员深入乡镇对拖拉机进行检验。今年的拖拉机集中检审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期间对2000余台拖拉机进行检验,与农机手签订份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且结合发生在周边的事故案例,号召大家以身作则,时刻牢记交通法规,带动家人和亲友一起遵守交通法规。将相关法律法规、农机驾驶操作技能、拖拉机无牌、无证行驶、人货混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章驾驶的危害性等安全生产常识进行大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

(七)切实做好“两机”清理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机,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真实情况。

我县各乡镇(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阶段性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突出本地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摸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微耕机摸底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深入基层和农机作业第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目前为止,我县已对5个乡镇共5000余台拖拉机、微耕机进行了排查,其中,大可乡已排查完毕,鹿阜街道办有3个村委会、长湖镇有2个村委会、西街口镇有2个村委会、圭山镇有2个村委会还未排查完毕,排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当中。

(八)坚持预防为主,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检查,抓好隐患排查。

组织县农机管理服务总站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场院、集贸市场等可能存在农机安全隐患的场所,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隐患治理、宣传教育,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安监、教育等职能部门联系,加强配合,把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开展,重点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  、酒后驾驶、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及时解决。

(九)强化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及基础台账、痕迹管理建设。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农机安全文件分类、各类报表、安全宣传检查图片及说明、各级安全责任书、节假日值班表、微耕机安全责任书等农机监理台账。拖拉机及驾驶人管理台帐、安全检查台账、安全宣传台账的规范程度有明显好转。

(十)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为确保春运、节假日等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县人民政府安排,严格执行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由主要领导负总责,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发生农机事故和农机突发事件,要立即赴现场,积极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石林县农机管理服务总站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