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农业装备水平提升 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陆良县紧紧抓住国家、省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机遇,进一步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力度,农业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农业机械作业水平显著提高,农机管理服务组织进一步健全,促进农机装备水平的快速提高。
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机结构进一步优化 截止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474055.34千瓦特,新增农机动力0.62万千瓦特,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9329台,小型拖拉机保有量4811台;联合收割机保有量53台, 比上年底增长了10台;水稻插秧机保有量10台,比上年底增长了3台。粮食生产耕、种、收配套农具大幅度增长,作物施耕机、收割机、增氧机、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等生产机械从无到有,目前全县农村运输机械化、农副产品加工、植保、排灌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98%以上,机耕水平84.4%,机收水平6.06%,机播水平20.48%,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48%;农业机械化作业已承担全县农村劳动总量的68%以上,农业机械成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物质装备。
农机耕作面积扩大,农业生产方式出现新变化 目前完成农机作业综合配套面积131.895万亩,完成计划数94.3%,其中机耕69.5万亩、机收4.595万亩、机播(插)1.9万亩、机械植保32.4万亩、机械浇灌地23.5万亩。共检修各类农机22500多台。在三岔河、板桥完成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核心示范1500余亩,辐射带动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3万亩;推广实施以免耕浅旋水稻种植技术为代表的节水作业技术8万亩,节约生产成本800万元,节水30%以上;玉米机播技术示范推广1000余亩;玉米机收示范推广完成作业面积100亩。水稻机收作业面积4万余亩;烤烟地综合机械化作业15万余亩,耕整地机械化水平达100%,烤烟地耕整地机械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抢收抢种能力进一步增强。
农机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随着农机拥有量的快速增长,全县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据省统计,全县拥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56户,提供农机服务的有8家,农机合作社5个,乡村农机从业人员22万人。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有力地促进农业机械的广泛利用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机补贴不断深入 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补贴品种不断增多。今年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340万元,农户购买农机统筹资金共投入约700万元。
农机使用培训力度加大,农机从业人员素质提高 随着农机设备品种不断增多,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马铃薯种植与收获、设施农业等农业生产种、管、收机械先后进入市场。为配合新品种农机的应用,我县不断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结合农函大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阳光工程”的组织实施,培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440名,农机操作手10人;开办驾驶操作人员培训6期,培训人数达530人;组织农机驾驶人计算机理论考试每年1000人次,通过微机键盘操作对“科目一”的考试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与控制。
农机安全监理井然有序,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在推进农机化过程中,农机作业安全受到重视,我县已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每年与乡镇农机站及县直事业单位、与村级农机安全小组签订《陆良县农机安全目标责任书》、《陆良县村级农机安全目标责任书》共108份、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签订《陆良县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保证书》5458份,确保农机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以及制定《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框架;积极做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通过“送科技下乡、送安全下乡、送政策法规下乡、送服务下乡、送信息下乡、送农机下乡”等活动的开展,以现场会、演示会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向赶集群众放发农机购置补贴资料1000份、农机技术培训资料200份,安全宣传资料3500份,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农机人员进行路检路查173天,出动车辆203车次,共检查拖拉机3238台次,纠正取缔农机违法行为472起,针对拖拉机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472次,收缴处罚金额7.8万元。同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农机化的发展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农机购置扶持政策为农机化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目前,全县农机安全形势平稳,无重大农机安全事故。并入户指导机手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具,保证农机具运行状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