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跑”弥渡现代农业

18.11.2015  11:08

 
  本报讯(通讯员 马素萍)弥渡县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辖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成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

  弥渡县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该县注重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相互协作”的联结机制,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不断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加强业务指导,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快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省级龙头企业2家、州级龙头企业9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71个,培育家庭农场54个,培育县级示范专业大户5户,认定州级现代农业庄园1个。

  弥渡鲁滇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弥渡县新街镇庆丰农田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该县培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鲁滇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标准化蔬菜种植大棚200余亩,利用统一的管理模式,按照统一的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打造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并通过物流贸易、信息平台不断拓展蔬菜销售市场。目前,合作社生产的无公害蔬菜已经进入大理、丽江、香格里拉等地超市进行销售。2014年合作社种植黄瓜、番茄70亩,实现产量1645吨,销售收入达482.7万元、利润265.485万元,亩产值达6.9万元。同时,合作社通过示范联运,技术推广,带动周边农户发展蔬菜生产,在短期内发展蔬菜种植500亩。新街镇庆丰农田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为农户提供集插、耕、耙、收、机械植保等一条龙服务的合作社,拥有联合收割机、大型拖拉机等各种农机50余台,总资产达500余万元。合作社不仅为本地提供农机作业服务,而且积极组织跨区作业,有效解决了季节性农业劳动力紧张问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在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正是在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下,促进了弥渡县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发展。全县实现规模经营土地1.32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总量的30%。设施农业面积上万亩,农机总动力达18.12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水平达57.47﹪。该县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50.46万亩,35个农畜产品通过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今年以来,全县州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96亿元,同比增36%,带动农户39000户,带动农户增收0.58亿元;全县农产品加工产值达5.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