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21.05.2015  17:43

5月为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月,按照总队《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交警支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州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工作措施,全力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一是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五·一”节前向社会公布辖区“五·一”节期间交通安全研判情况,公布辖区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出行注意事项。

 

 

二是围绕三个阶段的主题开展宣传。以“关爱生命、平安出行”、“拒绝违法、安全出行”、“文明交通、平安出行”为主题,组织民警动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居民组成志愿者队伍参加交通服务,开展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和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三是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各县公安局交警大、中队不断完善五类重点车驾驶人信息,开展安全常识、路况信息、恶劣天气提示。同时加强新兴媒体应用,开展“双微传播”活动,向群众传播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安全常识、播报节假日路况信息和安全提示。

 

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在交管窗口、校园、社区、客运站场、运输企业、执勤服务点、驾校等场所设置法制宣传栏,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展板,发放法律宣传材料,播放宣传光碟,散发宣传单,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是加强农村阵地宣传。各县依托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现有的农村交通安全广播宣传站(室),深入推广“小广播大力量”宣传活动,鼓励各县开展“乡村广播话安全”公益活动,把平安送进千家万户。

 

 

六是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交警大队将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制作成警示教育展板、传单,组织民警和交通志愿者深入客运企业、有车单位,对法人代表、安全管理员、从业驾驶人和有车单位专兼职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对近期重特大事故和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曝光,提醒驾驶人在行车途中注意安全,增强驾驶人法制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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