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并报送《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和《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的通知

24.08.2015  14:13

各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滇中产业新区旅游局:
  根据2015年7月20日下发的《关于开展<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和<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州市向我委分别报送了《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和《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经汇总统计后,问题较多。为指导好全省露营地与自驾游、养老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的发展,经报委领导同意,现再次要求你们认真严肃、履职尽责完成两个专项规划的前期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一、前期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一)州市旅游委(局)未审核推荐项目
  个别州市在未通过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下,以企业名义直接向我委推荐项目,不利于我委掌握州市旅游部门意见,难以实现省州(市)衔接的规划意图。
  (二)推荐项目数量不全且品质不高
  部分州市对区划范围内露营地、养老旅游发展现状收集、掌握不全面,一些已经运营的项目没有申报;一些旅游基础条件好、资源禀赋高的州市,推荐上报的项目数少且品质不高,景区景点提升改造、旅游综合体建设中对露营地项目、养老项目的考虑、计划未得到及时反映;旅游交通沿线综合服务区、游客中心提升改造中对露营地项目的考虑、计划缺失。
  (三)项目名称不规范
  各州市推荐的露营地项目、养老旅游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一般应包括州(市)、县区(市)和具体项目名称等信息,否则不利于统计分析。
  (四)推荐项目性质与发展现状不对称
  项目申报表中所列项目性质包括:前期准备、开工建设、提升改造、远期储备4类。经汇总,部分州市报送的项目,项目性质相关描述与项目现状不符。例如:某州市填报的某项目性质为提升改造,实际工作中此项目尚未开工建设或未着手开展相关准备工作,但当地政府有意愿将其作为露营地与自驾游项目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此类项目性质应为远期储备。
   (五)项目类型不明确
  项目申报表中露营地类型包括:目的地型(综合型)、景区依托型、过路型3种。养老旅游项目包括:医疗养老、养生养老、运动养老、生态养老、文化养老5类。请各州市根据露营地项目、养老旅游项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一一对应;对于跨类型的项目可填报多种类型属性。
  (六)用地情况不清
  各州市推荐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可操作原则填报用地规模,否则不利于规划定位。

  二、完善申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事求是、严谨负责
  本通知涉及的两个专项规划是对《国务院关于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的前瞻性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各州市旅游委(局)推荐的项目将成为国家旅游局、云南省、各州市大力发展旅游新业态的重要依据与支点,同时也是国家旅游局、省旅委、各州市旅游委(局)对本行政区划内露营地与自驾游发展现状的一次摸底工作。请各州市旅游委(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实事求是、严谨负责的态度,针对我委汇总后发现的问题,对之前报送的《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附件2)各项内容进行完善修改。
  (二)及时报送
  请各州、市旅游委(局)严格按照填表说明修改或填写《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和《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盖有公章的纸质《申报表》2份至省旅发委。
  (三)表格下载
  电子版《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和《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请登录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陈彤  李海林  蒙睿
  联 系 人:睢毅  杨晓旭
  联系电话:(0871)64608215  64608218  13668737054
  传      真:(0871)6460821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昆明市滇池路678号
  邮政编码:650200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
      2.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表
      3.云南省露营地与自驾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
      4.云南省养老旅游专项规划州市推荐项目申报汇总表


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