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0年招聘6.3万特岗教师 其待遇有望再提高

08.09.2016  08:40

  昨日,由教育部组织的“乡村特岗教师第二巡回报告团”来到云南师范大学,开展“播种希望与未来——乡村特岗教师巡回报告”活动。云南站活动由云南省教育厅与云南师范大学共同承办。此活动为第32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内容之一,围绕今年教师节的主题“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师司发展处处长黄贵珍、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德荣等领导和嘉宾出席活动并致辞。

  赵德荣在致辞中介绍,云南省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10年来,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共计招聘“特岗教师”63000名,占全省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16.4%,获得国家拨付的“特岗教师”工资经费33.4亿元(到2016年为38.9亿元)。极大地缓解了云南省“两基”攻坚县和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的师资压力和财政困难。

  63000名“特岗教师”分布在全省100多个县市区的2000多所农村学校,按照“缺什么、招什么”的原则,紧缺、薄弱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得到切实加强。2009年以来,90%以上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满继续留任并转为当地在职在编教师;2010年以来招聘的“特岗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特岗教师已成为我省农村教师“换血的一代”。

  据悉,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政策规定,云南省“特岗教师”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各设岗地区从聘用之日起,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在职在编教师统一管理。10年来,“特岗教师”5次提高工资标准,从2006年的15000元/人/年调整到了2015年的31000元/人/年。2016年6月,云南省又出台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最低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

  “目前,各州(市)、县(区)正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届时乡村教师待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其岗位吸引力将得到明显加强,必将有力促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育的长足发展。”赵德荣说。

       记者张艳萍(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