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兴地睦边项目督查组对红河州项目建设进行督查

28.11.2014  17:16

          日前,云南省兴地睦边督查组到红河州对兴地睦边项目开展2014年秋季督查,11月26日,我州召开汇报会,向督查组汇报兴地睦边项目实施的工作情况。

          红河州自实施兴地睦边项目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实现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项目实施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推进措施,攻坚克难,想尽一切办法组织好、管理好、实施好项目。督查组对我州兴地睦边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督查组认为,要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职能,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渠道,大力推进工程进度,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工作,确保兴地睦边工作按时按量完成。

          按照兴地睦边总体规划,我州涉及绿春、金平、河口三个边境县,2010-2014年度安排实施兴地睦边项目30个,建设总规模25.01万亩,计划新增耕地3.19万亩,总投资6.36亿元。据统计,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州已累计完成土地整治面积18.52万亩,完成投资4.55亿元。通过项目实施,三个边境县的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受到项目区群众的普遍赞誉。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