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局严把“六关”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械监管工作
丽江市局党组始终坚持抓干部队伍思想教育不放松,严抓药械质量监管工作不动摇,严把“六关”,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药械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严把思想教育关。利用每周二的集中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监察法》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等,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稳定监管干部队伍,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二是明确重点,把好药械监管质量关。制定下发《2018年丽江市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2018年丽江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要点、工作目标、重点检查企业、重点检查内容及工作要求,坚持改革期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升药械保障水平为目标,严把药械质量关,努力让人民用药用械更安心,生活更加舒心。
三是严格标准,把好企业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严格申请、受理、核查、审批等流程,按照《药品经营质理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检查,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监督经营使用单位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严格依规储存和使用药械,切实做到准入标准不降低、要求不放松。
四是明确职责,严把企业责任关。与企业签订药品质量责任书、医疗器械质量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药械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层层分解药械质量安全责任的形式,传递压力,把“保证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完善药械质量控制措施,把责任作为使命,以“质量求生存,信誉求发展”的理念,助力药械质量追、赶、超,确保企业建康开展。
五是抓专项整治,严把整治规范关。制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严查未经许可从事经营和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严查经营(网络销售)和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销售、使用过期体外诊断试剂、非法经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等产品行为;检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掺杂使假、网络非法销售药械、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销售药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药械安全事故。
六是加强宣传,严把质量投诉关。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机构改革期间,强化舆情监测和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防止舆论炒作,拓展宣传渠道,强化药械安全科普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管执法信息,不断提高监管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形成共治合力,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