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张景安开除处分的决定
22.09.2017 20:05
本文来源: 检察
张景安,男,汉族,1979年10月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经审查,2013年以来,张景安在工作期间,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生活纪律。
张景安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景安开除处分。涉嫌犯罪事实,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18日
本文来源: 检察
22.09.201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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