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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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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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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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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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水资源〔2014〕41号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确定省级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及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级各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14〕2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完成我省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省水利厅会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节水型单位创建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35家单位列入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要求,对照《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强化日常节水管理,加快推进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创建节水型单位。
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省水利厅、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加强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体系。
三、各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节水型单位创建的进度和质量,年底对节水型单位建设进行总结、自评,并于12月30日前将《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和验收申请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四、省水利厅将会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对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评定。
五、节水成效显著,通过节水型工作验收的单位,将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从省级分成水资源费中对该单位的节水工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郑 瑜 联系电话:0871—63639155
地 址:昆明市五华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120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关家康 联系电话:0871—63602405
地 址:昆明市五华山光复楼云南省水利厅320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云南省省级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
2. 节水型单位创建达标验收申请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