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公示

08.04.2016  21:29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我省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202号)精神,经学校申请,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评议委员会评审,拟同意授予 昆明学院、大理大学、曲靖师范学院 3所高校副教授评审权。

现就授予评审权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即2016年4月8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反映。

联系电话:云南省教育厅监察室      0871-65141213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871-65102861

 

 

云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8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下放我省高等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202号)精神,经学校申请,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评议委员会评审,拟同意授予 昆明学院、大理大学、曲靖师范学院 3所高校副教授评审权。

现就授予评审权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即2016年4月8日至4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反映。

联系电话:云南省教育厅监察室      0871-65141213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871-65102861

 

 

云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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