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琼安用地的结果公示
22.12.2014 11:09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关于刘琼安用地的结果公示
安宁市连然水泥制管厂于2008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安国用(2008)字第0051号),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福兴村居民小组,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308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连然水泥制管厂于2007年经工商注册登记,于2010年依法注销,现该厂的法人代表刘琼安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经查,连然水泥制管厂为刘琼安一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并建成经营多年;经连然街道办事处核实,连然水泥制管厂不属于集体企业,也没有挂靠福兴居民小组。我局同意由刘琼安按现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该宗地面积实测为3082.8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金按317.08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14年11月26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2.12.2014 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