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琼安用地的公示
27.11.2014 13:1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 2014年第(39)号 关于刘琼安用地的公示 安宁市连然水泥制管厂于2008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安国用(2008)字第0051号),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福兴村居民小组,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面积3082.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连然水泥制管厂于2007年经工商注册登记,于2010年依法注销,现该厂的法人代表刘琼安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经查,连然水泥制管厂为刘琼安一个人投资的独资企业,并建成经营多年;经连然街道办事处核实,连然水泥制管厂不属于集体企业,也没有挂靠福兴居民小组。我局同意由刘琼安按现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该宗地面积实测为3082.86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出让金按317.08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反映。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宗地号:530181001013GB00011 联系人:刘东才 电 话:1390887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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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4 1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