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第13工作组的电话通知,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司发电[2015]31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司发电[2015]61号)有关要求,省委“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第13工作组将对我委“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委机关将召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星期五)9:00
二、会议地点: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01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委领导
(二)相关处室及委属事业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行业管理处、财务统计处、老干办、规划发展处、旅游执法总队、省旅游职业学院、信息中心、宣传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省旅游行业协会等负责人及任务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台帐管理人员。
(三)检查验收工作组成员:
组 长:景 绚(女) 团省委副书记
成 员:王 清(女) 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肖立成 省委党校机关党委副书记
联络员:向赛辉 团省委权益部部长
四、会议内容
(一)检查验收内容:我委贯彻中央、省委精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及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验收流程:(1)检查验收工作组听取省旅游发展委“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2)检查验收工作组查看省旅游发展委“六五”普法工作台帐资料;(3)检查验收工作组实地抽查省旅游执法总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1、请办公室做好领导汇报材料;
2、请法规处做好自检自查报告材料;
3、请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行业管理处、财务统计处、旅游执法总队、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等“六五”普法任务分工牵头处室和单位按照8月20日有关会议的要求,安排台帐管理人员参会并携本部门的分工负责的台帐资料,配合检查验收工作组做好台帐痕迹资料查阅和介绍工作。
4、请执法总队配合检查验收工作组做好实地抽查及情况介绍,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5、请相关处室参会人员按时到会,不得无故请假,提前10分钟入场完毕。
6、请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院保障工作,并安排中午工作用餐。
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