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职创办〔2015〕4号 云南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举办云南省第七期 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16.10.2015  16:4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号)精神,使我省高技能人才能够有机会到全国总工会和人社部确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上海李斌技师学院深造培训,不断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创新思维、提高技能,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云南跨越式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动员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业创优,不断优化高技能人才服务和推动产业兴省产业富省产业强省战略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计划》和《上海—云南职工技术协会2015年技术协作活动备忘录》有关安排,经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云南省第七期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2—8日培训;请参训人员于11月1日上午08:30—11:30到省总工会办公楼大厅报到。

二、培训地点

上海李斌技师学院。学院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是由我国最大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市机电工会共同组建,专门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学校。以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知识型工人和数控技术专家李斌名字命名,是全国总工会和人社部确定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三、培训内容

创新能力、节能减排、质量管理、创新工作室建设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等方面知识培训。

四、培训对象

命名为省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职工技师工作站的负责人或骨干;省级技术技能大赛状元或能手;负责创新工作的工会干部。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五、审批程序

按照逐级推荐、单位审核、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的程序进行。

六、培训费用

食宿费、书费、培训费由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承担;学员往返的交通费用由各所在单位承担(本次培训班因在上海举行,往返将统一乘坐飞机)。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充分认识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协调党政相关部门,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原则,真正把本单位、本行业或系统职业操守好、技术技能精、作风纪律严、综合素质优的数控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使他们得到应有的鼓励和尊重,协调安排好参训人员工作学习时间,确保培训班圆满顺利举办。

(二)本次培训班规格高、要求严、任务重,在人员审定上省总工会将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审定,凡参加过前六期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的人员不再安排。

(三)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分配名额选送参训人员,认真填写《云南省第七期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15年10月26日前上报省总工会技协办公室。

(四)培训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下载

1.名额分配表

2.云南省第七期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云南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联 系 人:尚盈峰(15288211353)、尹江宾(137084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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