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兰坪县环境保护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抓好环境污染投诉调处工作

13.10.2014  17:12

 

怒江州兰坪县环保局在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二是坚决贯彻执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认真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三是详细了解案由,认真做好记录,准确掌握污染投诉情况;四是快速出击,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接到举报电话或信访案件,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消除污染,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及时向投诉者反馈处理情况,需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向投诉人说明情况,承诺办理时限,切实做到让来访者满意、群众放心。

从9月1日至9月29日,兰坪县通过群众来信来访和“12369”环保热线受理的环境投诉案件2起都得到了及时调处,第一起是兔峨乡因矿山开采导致农田灌溉水和饮用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的问题,接到兔峨村民投诉电话后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兔峨乡松登河上游的云南利锌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兰坪县善德硅业有限公司、兰坪县源涛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存在的问题分别作了监察整改要求。第二起是石登乡华昌山云南省照昀公司尾矿溢流水斜井未及时采取封盖,导致部分尾矿从斜井中排入下游河流的问题,接到石登乡村民投诉电话后立即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对存在的问题作了8条监察要求。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兰坪县没有发生一起因环境污染造成群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