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提出:把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

21.06.2018  13:52


6月20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要积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转化,按照“强化监督主责主业、强化诉前主导作用、强化指控主体地位、强化庭审主角意识”的公诉工作新定位、新目标,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履行公诉职能,为云南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作工作报告,总结去年全省公诉工作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对今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

1、要讲政治,切实将公诉工作融入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中来谋划。

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优质高效的办案,努力取得公诉工作最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要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立足本职,努力提供更多更好更实的“法治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2、要顾大局,切实将公诉工作定位于法律监督中来提升,把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做优。

要在加大指控犯罪力度上下功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决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后面的“保护伞”。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确保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助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依法惩治经济领域犯罪,确保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在提升办案质量上下功夫,强化法律监督效果。在措施手段上下功夫,强化法律监督能力。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探索开展类案监督,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

3、要强队建,建设符合新时代云南公诉工作要求的新队伍。

在现有基础上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公诉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组建有利于工作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公诉专业团队,加快“智慧公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公诉队伍,真正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会上,昆明、红河、楚雄、版纳4个州市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表彰了2017年公诉业务考评成绩突出的单位,文山、红河、楚雄、保山、德宏等5个州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受到表彰。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王朝辉主持会议,分州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