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破逐利无死角 协调推进医疗价格等改革
2017年将成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的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表示,通过筹资与支付制度、人事薪酬改革等一系列措施的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并最终建立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
公立医院是实现人民对公平社会目标诉求的重要载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因此,解决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坚持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宗旨,成为本轮医改的重要内容。根据2015年公立医院试点之初确立的时间表,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起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国政协委员表示,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必须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改革现有人事薪酬制度,同时改变现有筹资和支付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吴明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是实现公立医院改革目标的重要条件。维护公益性目标,必须要通过建立起符合行业特点、体现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制度等手段来调动“主力军”参与医改的积极性。
他同时表示,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要加强上下联动,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一些大型的教学性医学中心承担的功能跟县医院、社区医院是不完全一样的,它同时承担了教学基地、科研基地的角色,既有人才培训的要求,也是疑难重症的指导中心。所以在这个环节上,未来通过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的建立,应该更好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的关系,最终营造一个社区、患者和大医院三赢的局面,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院长何伟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宗旨,但由于维护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都是有成本的,而资源又是有限的,所以如同任何改革措施一样,公立医院的改革也要考虑可持续性的问题,避免掉进以政府财政“债台高筑”为表现的“福利社会”的陷阱,需要对筹资与支付制度进行进一步改革。具体而言,今后公立医院要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公立医院改革抓住了支付制度改革,就是抓住了整个医改的‘牛鼻子’,因为只有改进支付制度后,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奏效。”何伟表示。
在农工党中央提案“关于做好公立医院去编制化改革工作的几点建议”中,提出应给予基层医疗机构以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对于去编制化的公立医院,除了部分财政拨款外,由医保支付的诊疗费用,将成为医院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农工党中央建议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医院合理定价、医保机构严格监管,实现医院合理收费和医保经费的可持续运行。此外,考虑到传染病院、精神病院等公益性专科医院的特殊性,农工党中央建议对这类医院在财政补助政策和金额上有所倾斜和侧重。
编辑:袁艳责任编辑: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