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贷款新政执行 缴存基数低购房者贷款难
被称为“申请条件已放到史上最低”的昆明公积金贷款新政昨天实施,个人贷款额度较之前上调了5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达35万元,家庭夫妻均缴存的最高可贷款70万元,对于购房资格的认定也大幅放宽。
本想着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了实惠,可也有部分市民遭遇尴尬:即便实际收入远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但因为银行不再认“工资收入证明及银行流水”,想真正享受公积金购房福利依旧很难。
改变
“既看房又看贷款记录” 标准已过去
昨日一大早,市民徐先生兴冲冲地来到位于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的昆明市公积金贷款主城区管理部,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手续。
多年前他在曲靖以商业贷款的形式买的商品房,2010年就还清房贷,并过户给了别人。在昆明已生活工作多年的徐先生,却因有过银行房贷记录,这几年想在昆买住房,也只能按照二套房的资格购买。
徐先生说,去年中央的“9·30”楼市新政虽然对购房资格做了新的认定,但由于昆明的公积金房贷政策未落地,即便自己名下无房,也只能以商业贷款的形式,按照首套房资格购房,暂时享受不到公积金房贷的优惠。
4月24日,昆明住房公积金新政27日执行的消息一出,徐先生乐了。按照新政规定,此前拥有1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现在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可享受最低首付30%,按公积金基准利率的政策办理相关房贷手续。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换言之,“既要看房又要看贷款记录”的购房资格认定标准已成“过去式”。
实际
银行不认 个人收入证明及工资流水
“我半个月前就看好了一套面积不到90平方米,总价62万元的二手房,上周五在准备用商业贷款的形式与房东签购房合同时,得知新政将于本周一执行,才改到今天来办。”徐先生说,考虑到在昆工作已缴纳了3年多的公积金,且按照新政的标准,首付30%,20年下来,选用组合贷的方式比纯商贷方式节省7万多元,房东答应了他的请求。
但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在查看了他的相关资料后却表示,按照新规,如今徐先生在昆购房虽然已享有最低首付30%,按公积金基准利率(注:5年以上4.0%)贷款的购房资格,但因其工作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基数仅为2500元/月,低于应还款额度每月2600余元,他仍难以使用公积金办理相关业务。
“我的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实偏低,但实际收入每月也有7000多元,完全有能力还款。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连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及工资银行流水都不认了。”徐先生无奈地表示,昆明市公积金新政实施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回应
公积金缴存基数低 确实难贷款
负责办理公积金房贷业务的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坦言,如今昆明市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对于申请条件已放到“史上最低”,主要表现为连续缴存满6个月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而个人贷款额度也比之前上调了5万元,即个人最高额度为35万元,家庭夫妻均缴存的最高可贷款70万元。
不过考虑到个人的还款能力,放款限制确实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即公积金缴存基数高的购房者确实比缴存基数低的购房者放款时间短,每月单位及个人缴存合计额度在1000元以上的,只要手续齐全,半个月内基本可以贷下来。对于额度在1000元以内,尤其是每月只有二三百元的缴存职工,放款时间偏长也属正常。(都市时报 记者朱绍平)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