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昆明暂未实施 仍收担保费
等待办理业务的市民。
一位老人在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门口等待下午开门办理业务。记者谢瑞/摄
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并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14日,记者走访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发现,目前新政暂未在昆明地区落地。纯公积金贷款费用收取标准主要是担保费、评估费以及针对贷款人的公证费用,昆明市行政辖区以外暂不支持购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新规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不享受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为此,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而针对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同时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通知》强调,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健全贷款服务制度,完善服务手段,全面开通12329服务热线和短信平台,向缴存职工提供数据查询、业务咨询、还款提示、投诉举报等服务。
《通知》还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考核,定期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
调查 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昆明暂未实施
昨日上午,前来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城区管理部办理贷款业务的人并不少,8月20日才缴清近17万元首付款,在呈贡新区购置了一套婚房的小董就是其中一员。
小董表示,比起去年买房动辄排上半年队等银行房款的情形,最近在昆明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的放款时间还算给力。以他为例,从与开发商签合同到昨日拿到贷款,用了不到2个月的时间。而令他不解的是,近日中央要求取消收取的一些费用,昆明仍在收取。
“尤其是担保费,我觉得不合理,也给我们增加了不小负担。”小董说,为了用公积金贷到款,他昨天交了3000元的担保费,另外还有几百元的公证费和手续费,加起来近4000元,按照中央规定这笔费用本该免去的。
记者看到,现场跟小董一样面临相同疑惑又不得不缴纳相关费用的购房者并不少。对此,该中心担保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道:“政策到地方实行还有一段时间,在没收到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相关通知以前,我们还是不会取消。”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目前在昆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在异地购房是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反之亦然。同时,要求购房市民,其所在单位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按规定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从贷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开户满12个月的,方可办理公积金房贷业务。
且商(商业贷款)转公(公积金贷款)贷款只能办理纯公积金贷款,转贷金额不能超过借款申请人所能享受的最高额度,商业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金额,且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必须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待房产证办理抵押登记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贷款专区提出申请。
争议 省内多地已取消收取担保费
目前,昆明公积金贷款主要收取担保费和公证费,其中担保费自2012年以来就开始实施。具体而言,贷款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是按照贷款金额的1个点收取;贷款时间在11年及以上的,则是按照贷款金额的1.5个点收取。上限为3000元,另外加收200元的手续费,也就是最高收取3200元。
二手房交易中多涉及房产评估费,行规是由消费者买单,费用通常是购房款的3到5个点。公证费则是购房款的千分之一个点,另外加收200元的手续费。而在此之前,昆明市已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费。
事实上,以上费用中,颇具争议性的当属担保费。记者调查发现,全省各州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各不相同,其中,楚雄、红河、大理等州市并未收取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而早在今年7月初,时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的罗应光(注:现任玉溪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在做客金色热线时曾表示,云南省早已明文规定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采取自愿的原则,绝对不强制收取。
助读 云南公积金用途超18种
在云南,住房公积金分为省级职工以及16个州市级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省级和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昨天,记者走访了位于昆明市青年路的省级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位于昆明市宝善街的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梳理了住房公积金的用途,除了买房贷款、买房提取、退休提取之外,还有哪些不常见的用途呢?这6种不常见用途你知道吗?
用法一:低保家庭用于生活保障
适用情形: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每年可申请一次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
谁来提: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
用法二: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
对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学习期间每年可申请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
用法三:重大疾病提取
保障人群: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的父母
病种规定: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再生性障碍贫血、白血病等重大疾病
提取频次:治疗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谁来提:职工家庭成员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个人自付部分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可以弥补医保报销费用之外个人自付部分
用法四:房租超标提取
适用情况: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职工月均工资标准且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0%的租房居住家庭,可以每年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米的租金。
提取人:租房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金
提取公式:租房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米(月租金×实际租用月);大于60平米(月租金÷租用面积× 60× 实际租用月)
用法五:自然灾害
提取条件: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毁,可申请一次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职工家庭成员
提取额度: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重建和修复所需费用总额,不包括装修费
用法六:回迁房提取
适用情形:旧城改造签有回迁协议的职工,自回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转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回迁房主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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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暂不支持新政,结清首套房也没用
还是既要看房 又要看贷款记录
最近,徐先生为了在昆明买房陷入苦恼。“之前我在曲靖以商业贷款的形式买过一套商品房,前几年就还清了房贷,并将房子过户给了其他人,最近打算在昆明买一套新房住。”现在昆明生活工作多年,且名下无房的徐先生表示,按照新政规定,付清首套房的余款后,商业贷款可以按照一套房资格购房(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6.55%),但是由于此前有过购房贷款记录,如果向要用公积金贷款的话,还得按照“二套房”的标准(即首付70%,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来办理。
对此,记者走访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目前借款人申请借款时认定是否为二套房,除看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外,还需看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历史数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其一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其二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其三是中心综合业务系统历史数据已记载有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换言之,在昆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暂不支持房贷新政,公积金房贷资格的认定还是“既要看房又要看贷款记录”。很明显,徐先生现在的境况就被归到了第一种情形中,即便名下无房,自己暂时也享受不到公积金优惠。“现在建议徐先生用商业贷款,等今后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后,再转为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表示。(昆明信息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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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