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实现公开内容全覆盖,社会公益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会公益事业公益属性得到更好体现,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意见》指出,社会公益事业是增进民生福祉、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传承民族精神、引领社会风尚具有重要意义。但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不主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意见》明确了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为公开重点。一是脱贫攻坚领域,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要求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三是教育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四是基本医疗卫生领域,要求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大力开展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五是环境保护领域,要求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等信息,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六是灾害事故救援领域,要求准确及时发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推动公开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数量及使用情况等信息。七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政策、设施建设和使用等信息公开。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抓好组织实施,开展考核评估,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