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绿皮车”相关信息也是法治应有之义

22.10.2014  23:11

    据媒体报道,3名大学生21日向国家铁路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绿皮车”重出江湖的的事实依据及制定程序、预决算和相关货物提供商的信息。

    为什么要让列车回归到“绿皮车”行列,确实是一个很多人都想询问的问题。因为,回归的原因,到底是“怀旧”还是有什么其他含义,如果国家铁路局不作出回应,外人是无法了解的,也是难以接受的。毕竟,现在列车的颜色,已经为公众所接受。更何况,颜色一换,又需要一大笔开支。这笔开支是否花得值得、花得必要,也值得深思。

    3名大学生能够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绿皮车”的相关信息,除了是在帮助公众了解列车颜色回归到“绿色”的相关疑问之外,更重要的,还体现了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众所周知,2007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表示,“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而让列车颜色回归到“绿皮”,毫无疑问应当属于社会公众应当广泛知晓的信息,自然属于公开的范围。也就是说,3名大学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绿皮车”信息,不仅必要,而且反映了国家铁路局这方面的意识淡薄,没有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就是推进法制建设,就是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既然国家颁布了信息公开条例,自然也就属于法治的范围了,公开公众需要了解和质疑的信息,也就成了国家铁路局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而不是额外的工作。

    事实也是如此,对影响很大、涉及利益很广、可能需要的投入很多的“绿皮车”问题,也决不能仅仅满足于铁路部门内部操作,而必须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更何况,铁路部门现在是负债累累,节省每一分开支,都是减少铁路部门经济负担的重要方面。如果只顾某种需要,而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是应当十分慎重的。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从铁路部门这些年来反映的问题来看,由于社会监督没有到位,铁路部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意识不强,出现的各种腐败和违法乱纪问题也相当严重,一部普通宣传片就投资数千万元的教训也是有的,是值得永远吸取的。加上铁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绿皮车”的回归以及走什么档的程序、投多少资金等,确实应当向社会公开。只有这样,回归才不会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质疑和不满。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