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律师“公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法律依据”申请获回复

24.05.2015  14:50

23日,云南律师许思龙在个人微博上发信息称,22日已经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该复议决定书责令国税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对许思龙2014年提出的《请求公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法律依据、理由和决策过程的申请书》进行答复。

观点

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其依据应向社会公开

许思龙称,他质疑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合法性,于2014年12月13日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公开提税的法律依据、理由、国务院批准文件等信息,但是国税总局未作答复。今年3月24日,他再次向国税总局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许思龙说:“2014年12月12日,国际油价持续下跌,跌破每桶60美元。根据国家成品油定价规则,国内油价将在12月12日24时下调每吨500元之际,民众期待着油价下降,而国税总局在降价前一天,下发通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率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大幅降低国内油价调整幅度。其实是变相抬高成品油价,极大损害公众利益。

因此,许思龙向国税总局,申请公开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通知的合法依据和国务院批文。就上述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行为,许思龙表示这些依据、批文都应该向社会公开,但目前根本无法查询这些信息。

进展

19日收到国税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此前,许思龙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提出的申请,国税总局信息公开办公室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其申请,重大、复杂的事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但是到申请邮件发送至国税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邮箱,至今半年来仍未得到回复。”在经过联系后,信息公开办公室回复许思龙的是“没有收到他的申请邮件”。

今年3月24日,许思龙再次向国税总局复议部门提出复议申请,他也提交了之前提出过的申请,并确认送达。最后,复议部门告知他确实收到他提出的申请书。许思龙表示,他收到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是5月19日给出的,决定书责令国税总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在15个工作日内公开他提出的申请。

不过,对许思龙在申请书中质疑,国税总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并未经过听证程序,复议决定书回复称,该案并非重大、复杂案件,不需要通过听证方式来审理。对此,许思龙并不认同,“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是变相抬高油价。高油价支出,也直接关系到运输成本增加,进而导致物价上涨,涉及广大民众的利益,他们要为此多开支,并非小事。

都市时报 记者 黄世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