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
新华网云南频道9月16日专电 云南省水利厅16日通报了2014年度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昆明市为优秀等级,怒江州为合格等级,其余14个州市则为良好等级。
云南省水利厅厅长陈坚介绍,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云南省存在生产用水依然粗放,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已经开发利用的水资源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因此借助这一制度,有利于转变生产生活用水方式。云南省从今年初开始,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了首次考核。从结果看,全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各州、市红线控制目标基本完成。
一是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14年全省年度用水总量为149.41亿立方米,低于国家下达的红线指标约30亿立方米,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西双版纳、迪庆等州市完成情况较好。二是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国家下达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幅控制目标为23.6%,考核结果实际降幅为39.8%,其中昆明、曲靖、保山、丽江、临沧、文山、迪庆等州市完成情况较好。三是重要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总体达标率高于考核目标4个百分点。其中昭通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和怒江州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玉溪市则没有达到考核控制目标。四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控制指标,全省高于考核控制目标4.5个百分点,其中曲靖、保山、普洱、楚雄、迪庆等10个州市的达标率为100%。
通过考核,各州市在水资源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力度得到增强,其中昆明市成效明显。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云南省将加紧推进全省40个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示范县建设,保证部分水资源紧缺、经济社会发展快速的县(市、区)率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记者 王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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