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布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
9月16日,云南省水利厅通报2014年度云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评分结果,昆明市为优秀等级,怒江州为合格等级,其余14个州市则为良好等级。
“云南省‘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基本完成。”云南省水利厅厅长陈坚介绍,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14年云南省年度用水总量为149.41亿立方米,低于国家下达的红线指标约30亿立方米,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西双版纳、迪庆等州、市完成情况较好;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国家下达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幅控制目标为23.6%,考核结果实际降幅为39.8%;重要水功能区达标控制指标,总体达标率高于考核目标4个百分点。其中昭通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和怒江州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玉溪市则没有达到考核控制目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控制指标,全省高于考核控制目标4.5个百分点。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计划以此解决中国复杂的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4年2月,随着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该制度的考核工作全面启动。随即,云南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委、农业厅环保厅等11个部门及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自2015年初开始,考核组对云南16个州市进行了首次考核,形成年度考核工作报告。
考核分两大内容,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这“三条红线”、四项指标目标值的考核,二是对各个省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措施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的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其中昆明市综合考核评分第一名,达到优秀等级。楚雄州、丽江市、临沧市、文山州、曲靖市、保山市等14个州市达到良好等级,怒江州达到合格等级。
“目前,云南省各州市责任考核体系基本建立管理责任制初步落实,各项最严格管理得到加强,但依然存在水土流失严重、生产用水粗放,工程性缺水问题突出等问题。”陈坚说,虽然云南省水资源丰富,总量为2210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三位。但开发利用程度低,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7%(不含水电开发形成的库容),不到全国的三分之一。
陈坚表示,云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将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对照“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和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内容,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云南省水资源管理工作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习总书记指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对照“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和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内容,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为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杨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