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公安“110”接警625万起
2017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1个110宣传日,主题是“公安110,为民保安宁”。110开通31年来,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认真开展接处警业务,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开展应急救援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充分肯定。随着社会进步发展,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充分认识到了110的重要社会功能,在自己或周边群众受到不法侵害或遇到险情时,能够通过拨打110电话报警求助。部分热心市民还通过110向公安机关主动提供案件线索或证据,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捕嫌疑人作出了重要贡献。正是警民双方的共同努力,最大限度压缩了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空间,有效预防和及时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我省的社会平安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110是“人民的110”,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提升,加之社会上长期存在着对110职责任务的曲解误会,非警务类求助、无效报警甚至恶意报警大量增加,影响了110接处警工作的正常运行,制约了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2016年,云南各级公安机关共接110报警625万起,其中,接受刑事警情24.6万起、治安警情22.4万起、交通事故警情54.3万起、火灾事故1.5万起,群众求助、矛盾纠纷和其他非警务类报警 67.4万起,无效及其他警情449万起。
2015年2月,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了要通过改革解决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6年11月,公安部在湖北省岳阳市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基层警务工作暨110接处警工作会议,提出了“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强化社会联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专业、更周到的救援与帮助”的110接处警工作新要求,部署各地积极推动建立社会应急联动与110接处警有机衔接机制,对接做好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求助事项的分流,最大限度确保群众报警求助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要求,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有效分流剥离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警情,推动110接处警回归公安本职范畴,省公安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5年6月决定将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处置工作作为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并在保山市试点1年。2016年10月,为创新应急管理的方法,提升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职能部门、事关民生和公共安全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应急联动,及时高效处置群众报警救援求助等突发事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意见》要求,在当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社会应急一级联动单位职责,进一步细化公安机关参与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非警务类警情分流工作。另外,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加强110报警服务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基础设施、制度规范、队伍管理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全省公安110报警服务台的管理服务水平。
我省公安机关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规范110接处警工作,使110更通畅、更快捷、更灵敏,更加有效地提升服务人民、应急救援、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云南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