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深入推进改革落实工作
8月5日,公安部在湖南长沙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通报公安改革督察和重点改革进展情况,交流各地探索经验,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改革落实工作。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夏崇源强调,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公安部党委部署上来,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改革的胆识和魄力,以强有力的改革落实机制,努力推动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事项取得新突破,确保各项公安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的贯彻实施,按照部党委提出的“两手抓”思路,推动公安改革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随着各项具体改革方案的相继出台和相关改革措施的推进落实,警务运行机制效能和队伍整体战斗力有了明显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目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正处于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刻,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坚定不移的决心抓好公安改革推进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重点改革任务攻坚,扭住关键、精准发力,努力在一些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改革事项上取得新突破。要在推动社会治理机制改革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在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在推进警务管理体制改革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抓改革落实的力度,建立健全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做到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确保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抓落实,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责任激励机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要强化督察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督察职能、健全督察机制、强化督察问题整改,充分运用好督察抓落实的利器。要强化评估抓落实,坚持改革效果由上级评定、社会评价、群众评判、民警评议,积极探索实施改革效果评估机制。对已经出台的一些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要通过网上公开评价、地方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等办法,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各项改革既按照决策部署稳健推进,又让人民群众高度认可。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基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改革创新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坚持把公安机关“大改革”与基层民警“微创新”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全警投身改革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