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到省公安消防总队发放因公牺牲补助金

01.12.2014  10:18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11月27日下午,受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刚的委托,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刘宁魁、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副主任杨家典一行4人到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举行因公牺牲补助金发放仪式。仪式由消防总队政治部主任蔡建波主持。消防总队政治部副主任杨志明、王斌副和3名因公牺牲官兵所在单位政治机关代表参加了发放仪式。

 

发放仪式上,王斌副主任简要介绍了3名因公牺牲官兵的基本情况。刘宁魁主任、杨家典副主任发放了因公牺牲补助金,并对全省消防官兵牢记宗旨、献身使命,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危机时刻挺身而出、顽强拼搏的英勇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消防英模,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希望全省消防官兵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田国勇、政委肖枭委托,蔡建波主任代表全省消防官兵和3名因公牺牲官兵家属对省公安厅党委的关怀表示感谢。他说,失去3位战友,全省消防官兵深感痛惜,省公安厅党委的关心关怀又使大家深感温暖、备受鼓舞。大家将把省公安厅党委的关怀转化为忠诚履职的强大动力,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和部队安全稳定,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和谐跨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因公牺牲官兵基本情况

 

张鸿桥,男,白族,1983年9月出生,2004年6月入伍,中共党员,大理鹤庆人,原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泸水县大队副大队长。李永福,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1998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云南建水人,原怒江州公安消防支队泸水县中队四级警士长。2014年6月14日10时10分,张鸿桥、李永福2名同志驾车前往片马镇调研专职队建设,车辆行至省道瓦片线K114+860米处时,翻下道路北侧125米的陡坡,造成张鸿桥、李永福2名同志当场牺牲。2014年6月16日,总队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确认张鸿桥、李永福2名同志为因公牺牲革命军人。

 

王平飞,男,汉族,1994年5月出生,2012年12入伍,云南彝良人,原红河州公安消防支队个旧市大队大屯中队战士。2014年8月28日14时50分,王平飞同志乘坐中队皮卡车前往金湖中队参加夜间灭火救援实战拉动演练,车辆行至鸡蒙一级公路K13+850M处时,与同向行驶并变更车道的一辆大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平飞同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不幸牺牲。2014年8月30日,总队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相关规定,确认王平飞同志为因公牺牲革命军人。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 与安全相关的事绝不能开玩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全省安全防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