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机关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月15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提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紧密结合起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扫黑除恶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要带头深入一线、派出所等地检查指导工作;要组建督察组全面进驻16个州市公安机关,以明察暗访、与群众座谈等方式,高规格、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抓在手上,定期专题研究,跟进掌握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扫除盲区盲点,集中人力细致深入核查案件线索,确保每个线索都核查到位、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深入研究案情,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案件侦办程序,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要充分宣传发动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通过群众举报扩大线索来源。全省边境州市公安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边境治安突出问题整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警务合作机制,扎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调联动,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努力把云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向新高度,以实际战果向省委省政府交上满意答卷。
会议通报,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和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谋划,迅速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吉宏龙佳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胡祖俊作情况通报和工作部署。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厅长助理,省公安厅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昆明市公安局、曲靖市公安局、大理州公安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县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