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开展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100天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盗抢骗”案件8118起,抓获刑拘“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283名,打掉“盗抢骗”犯罪团伙180个,其中逮捕906人,判决878人,全市盗抢骗警情环比下降23.6%,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加大对“盗抢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决定从2016年4月至2019年4月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专项行动的推进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刑侦支队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以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能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并与之前市局组织开展的常态化严打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补齐短板,狠抓落实,强力推动打击“盗抢骗”犯罪工作。
这次专项行动以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等五类犯罪活动为重点,具体涵盖盗窃、抢劫、抢夺、诈骗、销赃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实现起诉“盗抢骗”犯罪嫌疑人数上升、起诉外地“盗抢骗”案件数上升和“盗抢骗”犯罪分子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比例上升的“三个上升”目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打击犯罪新机制的总体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重点加强线索来源的搜集应用,对跨区域团伙系列案件实施串并侦查、整体打击;紧盯重点开展研判,因情施策打击地域性“盗抢骗”职业犯罪群体;加大对街面“两抢”、扒窃、诈骗等犯罪的现行打击力度,形成震慑效应;坚持破案追赃同步,对收销赃犯罪活动,多管齐下进行打击整治;对一些特殊违法犯罪主体,强化证据的收集、提取,依法查处打击,坚决遏制“盗抢骗”案件多发、高发的势态。
坚决打击“盗抢骗”犯罪活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治安稳定,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盗抢骗”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不断提高打击整治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力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做好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