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云南森林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
去冬今春,我省森林公安机关立足本职、维护大局,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整治、集中查处”的工作原则,主动出击、攻坚克难,全面强化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持续稳定。
一、提前谋划,完善森林火案预防查处工作机制
防火期伊始,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立即转移工作重心,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作为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狠抓落实。省局带头谋划,在去年12月3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立即发文部署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的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认真贯彻张祖林副省长“防”字第一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派出5个工作组赴全省各地督导检查工作落实情况。2月13日,省局召开全省“两节”、“两会”期间林区安保维稳工作视频会议,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作为核心内容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努力为林区群众欢度春节、元宵节和迎接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3月,省局谋划召开全省“严管野外火源、严查森林火案”2号专项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继续深化“见烟就管、见火就查”的管火机制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治火机制,着力提高森林公安机关依法管火治火的工作效能。
二、突出重点,打造森林火案防控体系
全省森林公安机关积极转变工作理念、管控机制和工作方法,切实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把森林火案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林区治安防控一体化进程的基础单元夯实打牢。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更震慑人心、更直观生动的方式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开展森林防火节日宣传活动1436次,签订责任书165635份,设立警示宣传牌6215个,开展入校宣传课659节,进行案例通报活动147次。各基层单位深入辖区村组,结合典型案例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带领村民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鼓励村民向森林公安举报涉林违法线索。二是狠抓野外违规用火整治,积极行使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运用法律武器从严管控林区的火源火患。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54起,开展警务联防联查425次,列管涉火重点人口994人,群众提供火案线索117条、依照线索查破森林火案35起。昭通市大关县采取“集中警力,重点监控,严防严查,整体推进”的工作模式,先后对九个乡镇集中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开展重点时段巡逻防控,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下沉警力到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开展拉网式清山排查,不留防火盲区死角。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开展防火巡逻检查17011次,收缴火种2347个,排除火险375起,警告教育53056人。德宏州盈江县在“大娘山”重点林区交通要道设立流动警务站,通过不定时的全覆盖巡查,及时、迅速地掌握重点林区动态。四是强化自身打防能力建设,打造一支让各级领导信赖、群众满意、社会依靠的能作为、敢作为、有作为的林业执法队伍。大理市局参加由市林业局组织的护林防火应急演习,圆满完成了森林火案查处演习任务,为实战打下基础。昆明市引进激光测距仪辅助GPS的方式采取坐标点,提高了森林火灾过火面积测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
三、着眼实战,提高森林火案执法能力
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动承担起依法治火的责任和使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配置足够的警力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案件,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出警,快速破案。同时,把打处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管控火源、整治野外违规用火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坚持迎难而上、倾力攻坚,集中精力、警力攻破社会、媒体广泛关注的森林火灾案件,通过全面查破森林火灾案件,以鲜活案例为教材深入群众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力争实现以打促防、以案释法的工作效果,在林区社会营造“失火违法、纵火有罪”和“文明祭祀、安全生产、入林禁火、小孩管严”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减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的目标。2015年2月28日15时许,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警后,当地森林公安机关立即派遣警力前往调查,民警经过仔细的现场勘验和大量走访调查,迅速查明起火原因系当地一名11岁的在校小学生玩鞭炮失火,该案得以成功侦破。
据统计,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森林火灾案件117起,查处110起,综合查处率为94.01%,其中立刑事案件18起、破10起,破案率为55.56%;立行政案件99起、查处99起,查处率为100%。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4人、逮捕1人,行政罚款77人、警告28人。全省森林火灾立案总量为2014年同期的38.74%,其中刑事案件为20.22%、行政案件为46.48%,综合查处率比2014年同期上升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