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公安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三个公安改革方案
10月9日,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豪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全省公安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三个公安改革方案。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出席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家禄汇报了我省公安改革推进落实情况和相关改革方案起草情况。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深化云南民用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陈豪指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对于建设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完成了多项改革任务,成效是显著的。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和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积极稳妥处理好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全省公安系统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安改革纳入本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抓好贯彻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衔接,注重配套保障,积极支持和配合推进公安改革。
陈豪强调,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制度框架内运行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突出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和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广大民警执法素质和水平,着力整治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构建执法责任体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陈豪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管理好、使用好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置于公安队伍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理顺管理体制,厘清岗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注重教育培养,不断提高警务辅助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陈豪强调,民用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是民航改革、公安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直相关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通力合作,平稳有序推进民用机场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过程中,要切实保障公安民警的各项权益,毫不松懈地做好机场安全和空防安全工作,决不能出任何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