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公安局工会获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十周年先进集体

10.02.2015  13:16

      □ 通讯员 杨 嵋
      近日,云南省总工会发出《关于通报表扬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十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理州公安局工会被授予“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十周年先进集体”称号。
      自2004年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以来,在州总工会的指导帮助下,州公安局工会积极抓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作,并把职工医疗互助列为警务保障工作重要事项。州公安局工会和警务保障部门坚持把维护广大民警职工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标准,积极组织民警职工学习医疗互助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职工对医疗互助的认识,引导民警职工提高自我保障意识,激发参保积极性,同时积极为民警职工申报互助医疗资金,及时把党委的关怀温暖送达到民警职工。据统计,州公安局每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保率均达到100%,警务保障处共申报办理医疗互助金300余人次,金额达15万余元,为患病民警职工解决了实际困难。由于成绩突出,州公安局工会多次受到州总工会的表扬,被省总工会授予“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十周年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