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聘首任法律顾问及顾问助理 一共19人任期两年

15.01.2016  11:47

    14日,省公安厅举行法律顾问聘任暨法律顾问室成立仪式,19名法律专家成为省公安厅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

     专项经费列入省公安厅预算

    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张太原强调,法律顾问是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依法决策的参谋者、依法办事的促进者、法律风险的防范者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希望各位法律顾问和顾问助理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成立仪式上,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领取了聘书。外聘法律顾问表示,担任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既是荣誉又是责任,今后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严格遵守法律顾问制度,为云南公安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法律顾问办公经费从何而来?张太原强调,要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把包括法律顾问工作报酬和法律顾问机构工作经费等在内的法律顾问专项经费列入省公安厅预算,为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和办案设备,确保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

     外聘10人内聘9人

    省公安厅聘任的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包括外聘法律顾问5名(陈云东、曾粤兴、王启梁、万立、马巍)、外聘法律顾问助理5名(程龙、魏汉涛、刘国乾、王振际、李春江)和公安机关内部内聘法律顾问9名(赵刚、陈智勇、李健斌、王晓霞、李磊元、王海成、吴封超、李光懿、陈曦)。

    19人中,有法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院副院长、律师事务所主任,有法学院副教授、讲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有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的总队领导、部分法制业务骨干和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院领导,他们有的还是省政府法律顾问和律师协会会长。

    省公安厅第一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助理的任期为两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为规范和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规则》、《云南省公安厅外聘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和《云南省公安厅法律顾问聘任书》。 (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程浩)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