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
2014年11月21日上午,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及中央政法委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会议的精神。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嘉武主持会议并对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在昆的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及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杨嘉武指出,省委九届九次全体会议是云南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与云南法治建设的实践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取向,对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具体部署,既承接了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也结合了云南的实际。《意见》针对现实问题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论述,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云南建设的非常具体、切合实际、有操作性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全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必将有力推动全省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杨嘉武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切实抓好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要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传达学习。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好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体会好省委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上来。二是要抓好依法治省相关要求在公安机关的落实。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心,带头崇尚法治、信仰法治,树立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思维,把法治的理念和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服务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要不断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目标任务的认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推动地方立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普法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为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三是要继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按照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继续深化执法制度、执法管理、执法责任三大体系建设,用法律制度厘定执法权边界、规范执法权行使、防止滥用执法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要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契机,围绕重大的案件侦办、新型犯罪的认定标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重点问题,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及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提升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强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建设,组织开展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杨嘉武指出,深化平安建设和加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的重大举措,将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杨嘉武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批示要求和两个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要研究制定云南省公安机关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全面推动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三是要系统推进云南省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四是要扎实开展好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全省大局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